海盐县教科规划立项课题2019年结题工作的通知
海盐县教科规划立项课题2019年结题工作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根据《海盐县教科规划立项课题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2018年度立项的县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希望按时做好结题材料的撰写、汇总和上报工作。
一、结题对象
2018年度立项的县级教科规划课题,原则上必须结题。应结题而未按期完成并申请延期的2017年度县级教科规划课题今年也必须结题;如仍未能结题,不得再次申请延期,应由学校提出终止申请,填写《县级规划课题申请终止表》。县教科所将对该课题予以撤消并作相关处理。
二、结题要求
各校(园)必须严格审核申请结题的课题材料,分类整理,按时上报,以备县教科所查核评估。对上交材料出现差错或弄虚作假的,将张榜公布。
1.《海盐县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印迹》;
2.课题结题报告。主要介绍课题研究的概况、成果、成效。务必按格式要求规范撰写,努力提高研究质量。一般不超过8000字。
3.附件材料必须包含与课题研究相关的2篇论文、2份教学设计(或课堂实录)、2篇报告(开题报告、中期研究报告)。总数不超过40页。
4.所有上交材料均编次目录,按序装订成1本册子。
三、说明
1.课题结题采用纸质材料送鉴的方式,并与电子汇总表严格保持一致。
2.课题结题采取集中检查鉴定的办法。各校(园)务必在9月20日(周五)前,将结题材料和EXCEL汇总表交县教科所。
3.教科所组织评审组完成课题结题检查鉴定。鉴定分A、B、C三级,A为优秀,B为合格,C为不合格。达到A、B级的,县教科所颁发课题结题证书;C级的,由县教科所根据该课题实际进程做延期或撤消处理。
2019年9月3日